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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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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地價稅

地價稅

1.自用住宅、勞工宿舍、國民住宅用地:2‰ 

2.公共設施保留地:6‰ 

3.公有土地、事業直接使用土地:10‰ 

以上適用特別稅率的民眾請於9月22日前提出申請~

 

  • 發布日期:110-10-14
  • 發布單位:企劃服務科
  • 更新日期:111-03-18
  • 點閱次數: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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