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繳款書常見問答
Q1:我已經向稅捐處申報改按優惠稅率,是否要先行繳納手上的稅單?如果已經繳納完畢,是否會退稅?
A1:已申報改按優惠稅率課徵之案件,無須繳納原稅單,本處將於1個月左右時間重新核定、展延繳納期間並寄發新稅單,只要於該繳納期限內繳納,無須擔心滯納金問題。另外已經繳納完畢的民眾,本處會主動退還溢繳稅款,如民眾沒有留存退稅帳戶,則將主動寄發退稅輔導通知書,民眾可以選擇線上填寫資料或檢附退稅帳戶影本至稅捐處,以利後續直撥退稅作業。
Q2:我有獨立權狀的停車位未依主建物自住稅率核課,稅捐處是否會主動寄送更正後稅單?如果已經繳納完畢,是否會退稅?
A2:財政部已於114年5月22日頒布解釋,獨立權狀停車位未依主建物自住稅率核課部分,本處已陸續辦理釐正,將主動寄發更正後稅單並展延繳納期間,只要於該繳納期限內繳納,無須擔心滯納金問題。另外已經繳納完畢的民眾,本處會主動退還溢繳稅款,如民眾沒有留存退稅帳戶,則將主動寄發退稅輔導通知書,民眾可以選擇線上填寫資料或檢附退稅帳戶影本至稅捐處,以利後續直撥退稅作業。
Q3:我對稅單仍有疑問,要怎麼辦?
A3:對稅單有任何疑問,請直接撥打稅單上經辦人電話,承辦人員將竭誠為您服務。
- 發布日期:114-06-09
- 發布單位: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 更新日期:114-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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