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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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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使用牌照稅退稅

表單下載

序號類別標題檔案下載
1 書證表單表一-使用牌照稅退稅申請書
2 審核流程申請使用牌照稅退稅案件標準作業流程圖
3 審核流程申請使用牌照稅退稅案件流程圖(簡易版)
4 審核流程申請使用牌照稅退稅案件標準作業流程說明

申辦案件說明

 

案件說明

一、適用範圍:重繳、溢繳之車輛適用之。

二、作業時間:全年度經常性隨時辦理。

三、採線上申辦者請於二天內寄送申請案件所需證明文件或應採證件等資料(以郵戳為憑),超過時間將不予受理。

應檢附文件

一、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使用牌照稅退稅申請書。
二、各項退稅原因,分別應另檢附之證明文件如下:
1.停駛、報廢、逕行註銷執行、繳銷、失竊註銷牌照者,檢附汽(機)車各項異動登記書影本。
2.吊扣、吊銷牌照者,檢附汽車牌照吊扣(銷)執行單影本。   
3.免稅者,檢附免稅核准書影本。
4.扣押車輛者,檢附主管機關相關證明文件。
5.變更車種者,檢附汽(機)車各項異動登記書及行車執照影本。
6.天災受損者,檢附災害證明文件。(如里長、警察機關、區公所等相關機關出具之受災車輛有關證明;有進廠維修者,另檢附車輛進出廠維修證明,並於災害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提出申請)
7.現金退稅者,同時檢附身分證正本供核對並蓋章具領。
8.直撥退稅者,填報車主存摺帳號明確資料或檢附存摺帳號影本代替

處理天數

12天

連絡電話

聯絡電話:
總    處 TEL:8952-8200 轉611、628~634、681
三鶯分處 TEL:8671-8230 轉250、251
汐止分處 TEL:8643-2288 轉124、152
板橋分處 TEL: 8952-8200轉226
三重分處 TEL:8971-2502
淡水分處 TEL: 2621-2001 轉3406、3431 ~3433
新店分處 TEL:89148888轉847
瑞芳分處 TEL:2406-2800 轉810、816
中和分處 TEL:8245-0100轉170、156~159
新莊分處 TEL:2277-1300 轉224
林口分處 TEL:2600-5200 轉231

 

  • 更新日期:112-05-15
  • 點閱次數:
  • 發布日期:107-10-11
  • 發布單位:消費稅科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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