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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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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補發使用牌照稅繳款書

表單下載

序號類別標題檔案下載
1 書證表單表一-補發地方稅繳款書申請書
2 書證表單表二-委託書
3 審核流程補發地方稅繳款書標準作業流程圖
4 審核流程補發地方稅繳款書流程圖(簡易版)
5 審核流程補發地方稅繳款書標準作業流程說明

申辦案件說明

申辦案件說明

案件說明

依據稅捐稽徵法第33條規定,稅捐稽徵機關對納稅人之財產資料應保守秘密。非納稅義務人本人或其繼承人,或未經授權之代理人、辯護人,請勿申請。

應檢附文件

一、補發地方稅繳款書申請書。
二、納稅義務人身分證正本(查驗即還,郵寄辦理請檢附影本,網路申辦限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已註冊之健保卡驗證)。
三、代理人身分證正本(查驗即還,郵寄辦理請檢附影本)、納稅義務人身分證影本。
四、委託書

處理天數

4天

連絡電話

總       處 TEL:8952-8200 轉611、628~634、681
三鶯分處 TEL:8671-8230 轉250、251
汐止分處 TEL:8643-2288 轉124、152
板橋分處 TEL: 8952-8200轉226
三重分處 TEL:8971-2502
淡水分處 TEL: 2621-2001 轉3406、3431 ~3433
新店分處 TEL:89148888轉847
瑞芳分處 TEL:2406-2800 轉810、816
中和分處 TEL:8245-0100轉170、156~159
新莊分處 TEL:2277-1300 轉224
林口分處 TEL:2600-5200 轉231

 

  • 更新日期:112-07-19
  • 點閱次數:
  • 發布日期:107-10-11
  • 發布單位:消費稅科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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