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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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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所列課稅標的瑞芳區瑞芳段1220地號土地之納稅義務人為公同共有型態,全體公同共有人負連帶納稅義務,又因有公同共有人有無不明之情形,特此公告。

標題 附表所列課稅標的瑞芳區瑞芳段1220地號土地之納稅義務人為公同共有型態,全體公同共有人負連帶納稅義務,又因有公同共有人有無不明之情形,特此公告。
發布日期 113-03-05
發文字號 1135661774
  • 發布日期:113-03-05
  • 發布單位: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 更新日期:113-03-05
  • 點閱次數: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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