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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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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稅制改革(5分鐘版)_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建立房地合一稅制的必要性:

現行房地交易所得課稅不合理,租稅負擔偏低房價高漲。推動房地合一為健全房地產市場,促進租稅公平,稅收運用在住宅政策及長期照顧。

房地合一稅制內容:

房地交易總價計算所得稅,房地交易所得扣除成本、必要費用及土地公告現值漲價總數額,不用擔心重複課稅問題。

房地合一稅制影響:

現有房屋都不會受到房地合一新制上路影響。105年1月1日後出售,103年1月2日後取得,且持有2年以內的房子才適用新制。

房地合一稅制優惠及保障:

設籍、持有並實際居住連續滿6年,且無供出租、營業自用住宅,400萬以下免稅,超過400萬部分課10%所得稅,換屋還可申請重購退稅。

房地合一稅制目標及效益:

  • 循序漸進
  • 導正資源配置
  • 改善貧富差距
  • 居住正義
  • 健全稅制

 

  • 發布日期:107-08-23
  • 發布單位:企劃服務科
  • 更新日期:108-01-25
  • 點閱次數: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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