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

申請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表單下載

序號類別標題檔案下載
1 書證表單表一-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申請書
2 書證表單表二-委託書
3 審核流程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案件標準作業流程圖
4 審核流程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案件流程圖(簡易版)
5 審核流程申請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案件標準作業流程說明

申辦案件說明

申辦案件說明

案件說明

原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因該房屋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已無本人或配偶、直系親屬設立戶籍等原因,已不符自用住宅用地規定,請申請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應檢附文件

一、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申請書。
二、納稅義務人:身分證正本(查驗即還,郵寄辦理請檢附影本)。
三、代理人:代理人身分證正本(查驗即還,郵寄辦理請檢附影本)、納稅義務人身分證影本、委託書。

處理天數

20天

連絡電話

總    處 TEL:8952-8625 
板橋分處 TEL:8952-8210 
三鶯分處 TEL:8671-8237 
三重分處 TEL:8971-2383 
中和分處 TEL:8245-0114 
瑞芳分處 TEL:2406-2808 
新店分處 TEL:8914-8811 
新莊分處 TEL:2277-1300 轉203 
淡水分處 TEL:2621-2001 轉3118 
汐止分處 TEL:8643-2288 轉155 
林口分處 TEL:2600-5200 轉214

  • 更新日期:112-02-20
  • 點閱次數:
  • 發布日期:107-10-09
  • 發布單位:土地稅科一股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