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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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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當期轉帳繳納證明★

全功能服務櫃臺應備證件 資料表
申請人 應備證件
納稅義務人 本人身分證正本(查驗後退還)。
繼承人
  1. 繼承人身分證正本(查驗後退還)。
  2. 載有被繼承人死亡記事之戶口名簿影本(或死亡證明文件)。
  3. 與被繼承人之關係證明文件影本。
代理人
  1. 代理人身分證正本(查驗後退還)。
  2. 委任人身分證影本。
  3. 繼承人委託代理人申請時,需加附與被繼承人關係證明文件影本、載有被繼承人死亡記事之戶口名簿影本(或死亡證明文件)。
  4. 授權書或委任書。

 

  • 發布日期:107-08-13
  • 發布單位:企劃服務科
  • 更新日期:107-08-13
  • 點閱次數: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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