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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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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支付繳稅

(一)稅目(含已移送強制執行者):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土地增值稅、契稅、違章罰緩
(二)適用期間:繳納(展延)期間內。 
(三)時效: 稅款繳納(展延)期間屆滿後3日24時前。但已移送強制執行者,為「代收移送行政執行分署滯納稅款及財務罰鍰繳款書」繳納截止日當日二十四時。
(四)繳納工具: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或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註: 不同的行動支付工具有不同的操作流程及支付方式,詳情請參閱各行動支付工具官網)
(五)繳納方式如下:

1.下載行動支付APP

2.登入各銀行行動網銀APP(申請行動網銀,請洽各銀行辦理)>點選各銀行行動支付icon

登入各銀行行動網銀包含:臺灣銀行、土地銀行、合作金庫銀行、第e行動(第一銀行)、華南銀行、彰化銀行、兆豐銀行、臺灣企銀、高雄銀行、三信銀行、中國信託、台新銀行、元大銀行、陽信銀行及上海商銀。

 

檔案下載

  1. 台灣銀行-操作手冊
  2. 土地銀行-信用卡操作手冊
  3. 土地銀行-活期帳戶操作手冊
  4. 合作金庫-操作手冊
  5. 第一銀行-(信用卡)操作手冊
  6. 華南銀行-操作手冊
  7. 彰化銀行-操作手冊
  8. 兆豐銀行-操作手冊
  9. 台灣企銀-操作手冊
  10. 高雄銀行-操作手冊
  11. 三信銀行-操作手冊
  12. 中國信託-操作手冊
  13. 台新銀行-操作手冊
  14. 元大銀行-操作手冊
  15. 陽信銀行-操作流程
  16. 上海商銀-操作手冊
  • 發布日期:107-08-20
  • 發布單位:資訊科
  • 更新日期:112-04-18
  • 點閱次數:19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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