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

常見問答

 
  • 1問:收到稅單應至何處繳稅?展開

    收到稅單請至金融機構(銀行、農漁會、信用合作社等)臨櫃繳納、自動櫃員機(即ATM)轉帳繳稅、信用卡網路繳稅、便利商店(統一、全家、萊爾富、OK)繳稅、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繳稅、晶片金融卡網路繳稅、臨櫃刷卡繳稅、行動支付繳稅或電子支付繳稅。

  • 2問:稅單通訊地址如何變更?展開

    答:1.線上申請:
    利用<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申辦>可使用健保卡、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登入申請變更。
    2. 郵寄申請:
    (1)利用您收到稅單正本的廣告回信聯,填妥新址資料、電話及納稅義務人簽名,對摺黏貼免郵寄回即可。
    (2)下載本處<變更地方稅繳款書投遞地址申請書>,填妥寄回申請。
    3.臨櫃申請:
    (1)納稅義務人本人攜帶身分證正本(查驗後退還)至本處或各分處全功能櫃台辦理。
    (2)1.代理人攜帶代理人身分證正本(查驗後退還)、2.授權人身分證影本、3.授權書或委任書至本處或各分處全功能櫃台辦理。

  • 3問:請問哪些稅屬於地方稅?展開

    答:地方稅包括地價稅、田賦(目前停徵)、房屋稅、契稅、土地增值稅、使用牌照稅、印花稅及娛樂稅等稅目。新北市的地方稅由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負責稽徵。

  • 4問:請問哪些稅屬於國稅?展開

    答:國稅包括營業稅、綜合所得稅、贈與稅、期貨交易稅、菸酒稅、證券交易稅、遺產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營利事業所得稅及貨物稅,由各區國稅局稽徵。您可請洽詢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會有相關人員為您服務。

  • 5問:財產清單,所得清單可於何處申請?展開

    答:財產清單、所得清單,可於就近的全省地方稅務局(稅捐稽徵處)或國稅局申請。若因申請新北市社會補助案件,可直接向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申請,經由內部系統查調,民眾免奔波至稅捐機關申請。 

  • 6問:如何辦理全國財產清單、所得清單?展開

    答:申請人為納稅義務人、繼承人或代理人,應備證件如下:
    A.納稅義務人:
    1.本人身分證正本。
    2.本人為外籍人士或大陸人士應檢附護照或內政部移民署核發之居留證或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正本。
    B.繼承人:
    1.繼承人身分證正本。
    2.繼承人為外籍人士或大陸人士應檢附護照或內政部移民署核發之居留證或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正本。
    3.與被繼承人之關係證明文件影本。
    4.載有被繼承人死亡記事之戶口名簿影本(或死亡證明文件)。
    C.代理人:
    1.代理人身分證正本。
    2.代理人為外籍人士或大陸人士應檢附護照或內政部移民署核發之居留證或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正本。
    3.納稅義務人(或繼承人)身分證影本。
    4.與被繼承人關係證明文件影本。
    5.載有被繼承人死亡記事之戶口名簿影本(或死亡證明文件)。
    6.授權書或委任書。

    申請人如屬未成年者以戶口名簿正本及法定代理人父母雙方身分證正本代替;若為單親請檢附戶口名簿(含詳細記事)及監護人之身分證。

  • 7問:全國財產總歸戶清單可以知道存款嗎?展開

    答:財稅資料中心全國財產總歸戶清單僅列示不動產、動產之資料即土地、房屋、車輛,並無存款資料。

  • 8問:如何辦理房屋稅當期稅籍證明?展開

    答:申請人為納稅義務人、繼承人或代理人,應備證件如下:
    A.納稅義務人: 
    本人身分證正本。
    B.繼承人:
    1.繼承人身分證正本。
    2.載有被繼承人死亡記事之戶口名簿影本(或死亡證明文件)。
    3.與被繼承人之關係證明文件影本。
    C.代理人:
    1.代理人身分證正本。
    2.委任人身分證影本。
    3.繼承人委託代理人申請時,需加附與被繼承人關係證明文件影本、載有被繼承人死亡記事之戶口名簿影本(或死亡證明文件)。
    4.授權書或委任書。

  • 9問:如果因為搬家或住址變更等原因而沒有收到稅單,或稅單不慎遺失,要怎麼辦?展開

    答:1.臨櫃或電洽不動產所在地各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補發(臨櫃開徵期可全國跨區)。
    2.開徵期間使用自然人/工商憑證或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線上查繳稅,或透過便利商店多媒體資訊機查詢列印繳納單後,直接至櫃檯繳納。
    3.使用自然人/工商憑證或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首頁>線上服務>電子稅務文件,申請補發稅單。

  • 10問:使用哪一些繳款方式會收到繳納證明?展開

    答:納稅義務人如需要各項繳稅方式之繳納證明,請自行向稽徵機關申請核發。
     

  • 11問:用哪些方式繳納稅款不用收取手續費?展開

    一、稅款代收處(含銀行、農會、信用合作社)臨櫃繳納。

    二、約定轉帳納稅。

    三、自動櫃員機(ATM)繳納。

    四、便利商店繳納(繳納金額為3萬元以下)。

    五、活期(儲蓄)存款轉帳繳稅。

    六、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繳稅。

    七、臨櫃刷卡繳稅。

    八、行動支付繳稅。

    九、電子支付繳稅。

    註:信用卡繳納是否需支付手續費,請逕洽各發卡銀行。

  • 12問:為什麼我使用paytax繳稅服務網繳稅,電腦系統出現時間不正確,請修正訊息?展開

    答:若人在國外,並使用外國電腦,因電腦系統時間和台灣時間不一致,只要更改成台灣時間,即可正常操作。

  • 13問:信用卡繳款,會寄繳納證明嗎?展開

    答:納稅義務人如有需要可向稽徵機關申請核發,稽徵機關不主動寄發。

  • 14問:信用卡繳款,授權成功後,是否可以取消或刷退?展開

    答:授權繳稅成功後,不可以取消,無刷退機制。

  • 15問:信用卡繳款何時扣款?展開

    答:使用信用卡繳納地方稅,並不會立即扣款入帳,發卡銀行會於繳款後次月7號前入帳,將有效授權紀錄計入持卡人帳單中。

  • 16問:信用卡繳款是否限納稅義務人本人之信用卡才可以繳稅?展開


    答:依據「信用卡繳納稅款作業要點」第五條規定,納稅義務人以信用卡繳納申報自繳稅款時,限使用納稅義務人本人或營利事業負責人本人名義持有之信用卡(以一張信用卡為限)。以信用卡繳納查(核)定稅款、罰鍰、租稅規避案件加徵款項及保證金時,不限使用納稅義務人本人或營利事業負責人本人名義持有之信用卡(惟以一張信用卡為限) 。

  • 17問:如何辦理委託轉帳代繳各項稅款?展開

    答:1.申請人:納稅義務人或代理人。
    2.應備證件:(1)納稅義務人得以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之存款帳戶,辦理委託金融機構代繳應納稅款。其為營利事業者,應本事業之存款帳戶為限,惟獨資、合夥之營利事業得以負責人之存款帳戶辦理。(2)填寫「委託轉帳代繳稅款約定書」,並蓋妥存摺開戶印章。(3)郵寄申辦及現場申辦皆可。(4)至本處官網<申請/變更/終止委託轉帳代繳(領)稅款>

  • 18問:已辦理委託轉帳繳稅,若這次扣款不成功,何時會再扣款?展開

    答:不會再扣款了,會另寄發未兌領清單及繳款書,請收到繳款書後於限期內繳款。

  • 19問:可辦轉帳繳稅稅目有那些?燃料費轉帳也可以一併辦理嗎?展開

    答:地價稅、房屋稅、使用牌照稅。燃料費係屬規費,係監理站業務,為擴大便民服務,民眾亦可填寫轉帳申請書後,由本處代收轉監理站辦理。

  • 20問:我的房屋稅及地價稅原已辦理轉帳繳納,要如何取消?展開

    答:可隨時填寫終止委託轉帳代繳(領)稅款約定書表格,申請終止原申辦的稅目,但須在該稅開徵前2個月申請,才能如期適用。

回頁首